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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財政局4日宣布,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經4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廣州市決定停征14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收費(含審查費)等13項收費自今年5月1日起停征,堤圍防護費自今年1月1日起停征。此外,廣州市以前年度已停征的土地登記費等7項收費繼續停征。
自2012年省下放行政事業性收費地方收入減免權限后,廣州市積極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工作,陸續減免了多項收費,惠及全市企業,其中,2014年2月1日起廣州市將堤圍防護費征收標準下調50%,對單個企業按年征收額500萬元封頂,每年可為企業減負約19億元。
市財政局表示,停征政策全面實施后,每年可為企業減負近40億元,按2013年收入情況統計,約占全市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總額的40%,是近年來廣州市啟動的為企業減負力度最大的一項改革,對優化全市投資營商環境、促進經濟平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自2012年省下放行政事業性收費地方收入減免權限后,廣州市積極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工作,陸續減免了多項收費,惠及全市企業,其中,2014年2月1日起廣州市將堤圍防護費征收標準下調50%,對單個企業按年征收額500萬元封頂,每年可為企業減負約19億元。
市財政局表示,停征政策全面實施后,每年可為企業減負近40億元,按2013年收入情況統計,約占全市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總額的40%,是近年來廣州市啟動的為企業減負力度最大的一項改革,對優化全市投資營商環境、促進經濟平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