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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這意味著廣州的“異地中考”政策最終確定。
8%異地生比例與近年數據相近
24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該方案規定從今年開始公辦普通高中拿出8%的招生名額來招收非本市戶籍學生,2014年~2016年為過渡期,對其父母的職業、住所、購買社保情況等不做硬性要求。2017年起方案正式施行,對孩子父母具體條件將實施明確要求。
8%的招生比例是如何確定的呢?在24日的發布會上,市教育局局長屈哨兵透露,在之前的征求意見稿中有兩個方案,一是8%、一是10%。
由于首先基本滿足本市戶籍學生的入學需求,是本市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若設10%的比例,提高了非本市戶籍學生升讀公辦普通高中的學位數,就會相應減少了本市戶籍學生升讀公辦普通高中的學位數。
根據歷史數據,近年來,廣州公辦高中普通招收非本市戶籍學生的比例平均數約為8.1%(包括了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實際上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不足8%)。在保持升學率相對穩定的前提下,設置8%的比例,既能較好地保障非本市戶籍學生在穗升學的需求,也沒有對本市戶籍學生帶來更大的沖擊。
2017年以后對考生父母將有硬性要求
方案中同時明確,將2014年~2016年設為3年的過渡期,其間對非戶籍學生的招生比例8%不變,而且對其父母的各項條件不做硬性規定。對此,屈哨兵表示:“在2017年我們將要求考生父親或者是母親,從2014年起要有穩定的收入、穩定的職業、住所,還要交社會保險。但是2017年這之前的這三年,對于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和社會保險沒有提出明確的要求,那就是說如果今年、明年有一個孩子在這里讀初三,他的爸爸媽媽不在廣州,他是非廣州戶籍,也同樣有資格來競爭進入這8%,這也是考慮到廣州市作為優質教育資源的聚集區,現在正在廣州就讀的初中生當中有一些孩子就屬于這樣的情況。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地方政府,我們這三年將8%的比例同樣向這些孩子敞開,使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上到自己心儀的高中?!?/p>
據悉,我市《異地中考實施方案》將于今年內正式印發,目前所有非本市戶籍的初一學生(即現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學生)都可以用三年的時間來準備相關材料。
2017年起“異地中考”考生父母要求一覽表
一、關于條件的年限。
《粵府辦〔2012〕137號》對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按國家規定在當地參加社會保險以及初中就學的年限均設定為3年,為保持與省文件的延續和一致,我市對上述四個條件的年限要求也設定為3年。
二、關于具體條件。
1.關于合法穩定職業的證明: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在我市范圍內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正式生效連續滿三年,并同時在我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了就業登記;或在我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合法個體經營或其他商業活動并依法納稅連續滿三年。
2.關于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認定為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①在我市擁有自有住房的(須提供房地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之一),不設年限要求。
?、谠谖沂型粎^(縣級市)連續三年有合法租賃住房并到有關房地產租賃管理部門登記滿三年的(須提供在有效期內且已在市、區兩級租賃管理部門、房屋所在地街道(鎮)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權辦理備案機構辦理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墼谖沂蟹秶鷥取⒃诜諉挝惶峁┳∷幼M三年的(須提供服務單位提供居住證明)。
3.關于購買社會保險的證明: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按國家規定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并繳費累計滿三年。
4.隨遷子女在我市需具有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的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