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你來食 廣州買單
對于本地市民和外地游客來說,“美食”一直是廣州這座城市的名片。
為深入貫徹落實商務部及省、市關于促消費、穩增長、惠民生有關工作要求,發揮“食在廣州”金字招牌效應,強化廣州在本地及外地消費者群體中的“美食”標簽印記,11月28日,16屆86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食在廣州”政府消費券有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計劃發放1億元“食在廣州”政府消費券,釋放本地消費需求,吸引國內外游客來穗,激發廣州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活力。
此次消費券發放進一步擴大了活動覆蓋對象范圍。根據《實施方案》,位置信息定位在廣東省內和港澳地區的消費者均可報名領取消費券資格。
據介紹,廣州為提高消費體驗、增加消費場景,將遴選多家平臺參與活動并與銀聯廣東、微信、支付寶、抖音、美團等密切溝通,進一步提高活動的覆蓋面。
此次活動周期也有所拉長,擬于近期至2025年上半年開展,覆蓋精品消費月、元旦、春季廣交會等重要消費節點,分三輪、多周次進行滾動發放。
首輪消費券將于近期發放,屆時消費者可登錄活動平臺領取消費券資格參與活動。消費券券面額度劃分三檔,分別是滿200減50元、滿500減100元、滿1000減200元。
根據《實施方案》,通過信用核查且能開具相應消費發票的餐飲企業,以及提供餐飲服務的住宿企業均可報名。
《實施方案》鼓勵企業進行全渠道營銷宣傳和推出讓利優惠方案。通過優惠疊加,消費者在企業折扣基礎上再享受政府消費券立減優惠,充分讓利,形成便民惠民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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