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屆3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多項文件
3月31日,16屆3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召開,會議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國兩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市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推動綠美廣州建設、污水系統規劃、網上辦事管理、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等工作。
會議審議通過了《綠美廣州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年)》,提出到2027年,全市完成森林提質增綠100萬畝。
會議同時審議通過了《關于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若干措施》,明確3000平方米以下地塊優先用于公共停車場用地供應。
綠美廣州
到2027年廣州將建設各類公園1500個以上
16屆3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綠美廣州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和《綠美廣州五年行動計劃2023年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
《行動計劃》提出,到2027年,全市完成森林提質增綠100萬畝,其中優化提升森林質量90萬畝,新增城鄉造林綠化面積10萬畝,建設森林步道1000公里的建設目標。《工作要點》則明確了2023年的建設要點及具體目標,計劃完成森林提質增綠約23萬畝,建設森林步道300公里,重點啟動3個市級森林質量提升綜合示范片區建設。
根據《行動計劃》,廣州市將全力推進華南國家植物園建設,建設以華南國家植物園為核心的“1+3+N”廣州城園融合體系,推動構建中國特色、世界一流、萬物和諧的國家植物園體系。
廣州市將主動作為,堅持就地保護與遷地保護相結合、植物園建設與城市發展相融合,全面優化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格局,構建全域覆蓋、功能互補、類型豐富、多元分布的城園融合體系。開展遷地保護示范區、專類植物展示園和生態科普宣教點建設,優化華南國家植物園周邊基礎設施與環境品質。通過與華南國家植物園共建科研基地,在引種保育、應用研究、示范推廣等多方面科研合作,推動加強廣州市科研攻關力量和人才隊伍建設,實現科研體系融合。
除了構建國家植物園體系,《行動計劃》還提出了實施綠化美化和生態建設“八大工程”。“八大工程”包括森林質量優化提升、城鄉一體綠美家園優化建設、保護地建設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培育、活力精品綠廊提升美化、古樹名木保護修復、現代惠民林業集聚發展、全民愛綠護綠植綠工程。
根據《行動計劃》,廣州將構建完善城市綠地體系,結合公園城市建設,適度增補城市公園,重點完善社區公園,提升城市綠地布局均衡性,滿足不同人群、不同出行頻率的休閑游憩活動需求。到2027年,計劃建設社區公園、口袋公園等各類公園數量達到1500個以上,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優化提升公園服務設施。
同時,廣州還將完善古樹名木保護體系建設,以“林長制”為抓手,搭建考核平臺,促進各區簽訂古樹名木管理和保護責任協議,落實古樹名木保護責任,并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和完善古樹名木數字化動態監測。
停車設施
3000平方米以下地塊優先用于公共停車場用地供應
為破解城市“停車難”問題,16屆3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針對停車場規劃建設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從強化規劃引領、加大用地供應、細化供應方式、鼓勵綜合開發利用、支持自有用地增建、鼓勵超配建、優化自然資源審批手續、規范產權登記等8個方面提出20條細化措施,并明確具體操作流程,促進鼓勵政策落地實施。
《若干措施》明確,要加大停車設施用地供應,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將停車場用地納入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公共停車場作為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其用地應當優先保障。如3000平方米以下的地塊(含城市邊角地、收儲用地、閑置地),優先用于公共停車場用地供應。結合城市更新改造,積極增加公共停車場用地供應。利用城市道路、廣場、學校操場、公園綠地以及公交場站、垃圾站、地下綜合管廊等公共設施非自有用地地下空間建設公共停車場,征得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后,地下空間可以單獨供應。建設公共停車場應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建設標準和規范,不得影響原有設施的使用功能和安全等。在不影響正常土地供應和利用的前提下,符合相關條件的儲備用地和閑置土地可建設臨時公共停車場。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細化了新建停車設施供應方式,明確非營利性的、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公益性公共停車場可以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利用政府儲備用地單獨新建的公共停車場,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協議方式供應,有兩個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供應。《若干措施》還提出,支持以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供應停車場用地。
《若干措施》鼓勵公共停車場綜合開發利用。單獨新建50個及以上泊位的公共停車場或利用自有建設用地改建、擴建、增建后增加50個及以上泊位的公共停車場,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建筑面積。具體來看,地上公共停車場附屬商業建筑面積不超過新增地上公共停車場建筑面積(不含附屬商業建筑面積)的10%。地下公共停車場附屬商業建筑面積不超過新增地下公共停車場建筑面積(不含附屬商業建筑面積)的20%。配建的附屬商業設施部分須計收土地出讓金。
區位調整
花都經濟開發區擴區規劃面積達到14.99平方公里
16屆3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花都經濟開發區擴區和區位調整事項》,擴區和區位調整后,花都經濟開發區規劃面積達到14.99平方公里,較開發區現狀規劃面積11.88平方公里增加3.11平方公里。
通過擴區和區位調整,花都經濟開發區將臨空數智港東翼、西部智能新能源汽車城北片區、西部智能新能源汽車城南片區3個片區納入開發區范圍,同時對開發區非產業用地、低效用地進行剔除,并優化、整合、平整開發區邊界,共拓展產業發展新空間6.65平方公里。
從促進區域協同發展的角度來看,對花都經濟開發區進行擴區和區位調整,有利于進一步發揮經濟開發區作為改革開放排頭兵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特別是從國際航空樞紐促進“廣清一體”、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三園一城”產業協同發展等方面,輻射引領粵北地區加快融入粵港澳大灣區。
網上辦事
依托“紅棉碼”應用 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
16屆3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網上辦事管理辦法(修訂稿)》(以下簡稱《辦法(修訂稿)》)。《辦法(修訂稿)》共六章三十二條,對網上辦事服務的適用范圍、部門職責、業務規范、信息管理、監督考核等各個環節進行了明確規定,并創新提出了“全程網辦”管理原則、推進“紅棉碼”應用、建立健全線上線下一體化工作機制等要求。
根據《辦法(修訂稿)》,廣州要扎實推進政務服務“全程網辦”,進一步提高市民網上辦事便利度,創新提出了“全程網辦”的原則,規定各級政務服務機構要對網上辦事流程和辦事系統進行優化,引導申請人選擇網上辦事渠道提交辦事申請,除法律法規要求必須提供紙質材料或必須到現場外,應提供全流程網上辦理服務能力。材料方面,對可以實現網絡共享的材料、通過網絡核驗可以獲取的信息以及前端流程已經收取的材料,相關部門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
此外,為進一步減少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此次修改刪除了網上預受理相關內容,并要求政務服務機構在業務受理時對申請人通過網上辦事平臺提交的辦事申請要實行“一次性告知”。
根據《辦法(修訂稿)》,要穩步提升政務服務智慧化服務水平。規定各級政務服務機構依托“紅棉碼”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智能化建設,申請人在線下辦理業務時,不得強制要求其在線提交申請材料。據悉,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基于“穗好辦”APP建設了“紅棉碼”,辦事人通過展示“紅棉碼”就可辦理各類政務服務、生活服務,進一步推進廣州市“一碼辦事”、個性化精準服務等創新應用模式。
除了一碼辦事,《辦法(修訂稿)》也按照“一個入口”原則,明確廣東政務服務網(廣州)為全市網上辦事服務總入口,各級政務服務機構應通過該渠道提供網上辦事服務。“穗好辦”移動政務服務平臺為全市移動政務服務總入口,各級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和政務服務機構應依托該平臺提供移動端服務。
《辦法(修訂稿)》還明確,建立健全線上線下一體化工作機制。規定政務服務機構對申請人通過網上辦事平臺提交的辦事申請要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平臺出件”原則提供辦事服務。提出加快建設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推動政務服務平臺規范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和互聯互通,細化了線上線下一體化工作機制內容,明確將網上辦理業務、網上辦事平臺一并納入。
污水處理
到2035年城鎮污水處理廠(站)達94座
16屆3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污水系統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至2035年,全市規劃污水處理廠(站)將達到94座,滿足規劃期服務人口污水處理能力要求。屆時,廣州將建成高標準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創建高質量排水達標單元,構建“智慧水務”排水管理藍圖,實現城市治污韌性和效能全面提升。
《規劃》銜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人口增長情況,預測2025年城鎮污水總量達783.16萬m3/d,規劃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76座,污水處理總規模達到916.5萬m3/d;預測2035年城鎮污水總量1069.06萬m3/d,規劃全市污水處理廠94座,污水處理設施按1374萬m3/d處理規模進行用地預控。
《規劃》結合城市建設、區域開發需求以及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發展情況,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提升。我市現狀未納入城鎮污水系統的672個行政村,到2025年131條行政村新增納入城鎮污水系統,另外未納入城鎮污水系統的541個行政村按排污需求保留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規模13.97萬m3/d;到2035年,213條行政村新增納入城鎮污水系統,另外未納入城鎮污水系統規劃的459個行政村按排污需求保留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規模11.35萬m3/d。
土地供應
建設“標準廠房”扶持實體經濟發展
16屆3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供應及供后監管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和《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計收規則》(簡稱《規則》)。
為優化產業用地配置、扶持實體經濟發展,《意見》鼓勵以劃撥或協議出讓方式向市或者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開發區(產業園區)管委會或者具有產業保障房建設職能的機構供應工業用地,建設只租不售的標準廠房,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產業保障房”。在助力鄉村振興方面,此次修訂將“點狀供地”以制度形式明確,解決了鄉村土地承載能力不足、項目難以落地的困境,進一步加強鄉村產業用地保障。為破解城市“停車難”,鼓勵國有企業及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此次修訂,明確開放性的、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公益性的公共停車場項目可以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
修訂后《意見》和《規則》最大特點之一,就是優化產業用地配置、扶持實體經濟發展。
《意見》提出“凈地”供應要求。按照規定,擬供應宗地必須是土地權利清晰、規劃條件明確、安置補償落實到位、沒有法律經濟糾紛、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需的基本條件的“凈地”。同時《意見》還明確鼓勵建設產業保障房,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鼓勵以劃撥或協議出讓方式向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開發區(產業園區)管委會或者具有產業保障房建設職能的機構供應工業用地,建設只租不售的標準廠房,引導中小微企業入駐,實行以房精準招商,解決中小微企業存在著企業發展不穩定、資金不足、發展空間需求有限等實際問題。
為促進項目落地,大力扶持郵政設施、營利性科研設計等產業發展,《意見》明確,旅游業用地、新型娛樂用地和營利性郵政設施、教育設施、體育設施、公共文化設施、醫療衛生設施、社會福利設施等社會事業用地和營利性科研設計用地,出讓起始價可以按照相同地段辦公用途市場評估地價的50%和項目規劃用途市場評估地價綜合擬定。
此次修訂的《意見》還強化鄉村建設用地政策,助力鄉村振興。
為落實國家鄉村振興重大部署,自2018年開始,廣州市陸續印發了《關于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點狀供地的通知》等工作文件,對“點狀供地”的有關內容進行了細化。此次修訂,將“點狀供地”模式以制度形式明確,解決鄉村土地承載能力不足、項目難以落地的困境,進一步加強鄉村產業用地保障。《意見》明確,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休閑旅游業、鄉土特色產業、鄉村信息產業及鄉村新型服務業等鄉村產業項目及其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確需在城鎮開發邊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設用地,且單個項目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超過30畝的,可以實施點狀供地。
此外,根據規定,“點狀供地”項目在供地前需取得用地規劃條件,同時允許預留規劃彈性空間,對一時難以明確具體用途的建設用地,可以暫不明確規劃用地性質,待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時再落實建設用地規模、明確規劃用地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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