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
8月5日下午,廣州市政府16屆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廣州市支持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試點項目的土地規劃管理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廣州將遴選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試點項目,以點帶面推進廣州市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提質增效。
若干措施便是為了在土地規劃管理方面支持試點項目實施,從完善歷史用地手續、用地指標和規模支持等九個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納入試點項目需同時滿足多項要求
“工改工”,即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是一個地區推動新時代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若干措施的適用對象為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納入廣州市村鎮工業集聚區(村級工業園)“工改工”(含普通工業用地、新型產業用地)更新改造試點項目。未納入試點項目的村鎮工業集聚區整治提升仍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廣州市村級工業園整治提升的實施意見》及相關政策實施。
根據若干措施的規定,納入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試點項目,需同時符合以下要求:符合現行的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位于工業產業區塊內、成片連片、規模不小于5公頃(中心城區不小于3公頃)的村鎮工業集聚區優先;符合產業發展規劃,引進重點行業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中小微企業、系列榜單企業(項目),支撐廣州市“鏈長制”21條重點產業鏈發展,或建設高標準廠房、工業大廈,為企業提供低成本產業載體的村鎮工業集聚區;村集體改造意愿強烈,權屬租約關系清晰,有意向入駐企業或運營主體,改造條件成熟的村鎮工業集聚區;不涉及舊村全面改造近期(5年)計劃,不影響重大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建設的村鎮工業集聚區。
落實省市重點項目由市級保障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若干措施提出,試點項目中,對納入“三舊”改造標圖建庫范圍且保留現狀地上建筑物的未完善手續的歷史用地,經罰款處理后,可按現狀建設用地地類完善歷史用地手續,保留現狀地上建筑物確權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
在用地指標和規模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試點村鎮工業集聚區落實省、市重點項目和重點產業項目的,由市級保障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急需建設且存在規模缺口的,可申請市級建設用地預留規模。其他試點項目涉及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結合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統籌支持。
若干措施規定,試點項目已納入“三舊”改造標圖建庫范圍內,按照“三舊”用地審批要求,辦理集體土地完善轉用手續的村集體歷史用地,無需抵扣留用地指標。
試點項目完善歷史用地手續后,除按規劃提供道路交通、市政設施、公共服務等公益性用地外,無需再移交經營性用地給政府。
試點項目應當通過高水平城市設計提高空間品質、景觀風貌,其工業用地容積率原則上不低于3.0,不高于5.0。涉及特殊工藝要求的工業廠房、倉庫等,對其容積率及層高可以結合產業實際合理確定。
分割轉讓最小單元建筑面積應不低于300平方米
若干措施提出,試點項目工業用地上可建配套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的計容建筑面積不大于總計容建筑面積的30%,且該部分建筑面積不額外計收土地出讓金;獨立占地建設的,其用地面積不大于總用地面積的10%。
試點項目內國有普通工業用地上已確權登記的產業用房可按幢、層、間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轉讓,最小單元的建筑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對因企業規模、行業性質、特殊技術等原因,分割轉讓面積確需低于500平方米的,最小單元的建筑面積應不低于300平方米,且應當滿足獨立使用和消防安全,滿足廣州市產業導向和政策要求以及所在區關于稅收、經濟貢獻和成長性等方面的要求。
試點項目可探索“多渠道+定制化”建設管理模式。鼓勵企業參與前期清租清拆、土地整備,建設工業保障房,充分考慮入駐企業需求,以廠房定制模式吸引優質企業;待項目建成后,可以出租或分割轉讓給入駐企業。
支持試點項目靈活探索利益共享機制,鼓勵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土地交由政府收儲的,在保障各方權益的基礎上,可以采用掛賬收儲等多種模式,其補償也可以通過共享開發收益在開發后兌現。鼓勵連片混合開發,通過土地置換整合周邊零散的建設用地實施改造。探索其他“工改商”“工改居”項目反哺試點項目,實施聯動改造,促進產城融合、功能復合。
看新規
若干措施的適用對象為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納入廣州市村鎮工業集聚區(村級工業園)“工改工”(含普通工業用地、新型產業用地)更新改造試點項目。
試點項目工業用地上可建配套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的計容建筑面積不大于總計容建筑面積的30%,且該部分建筑面積不額外計收土地出讓金;獨立占地建設的,其用地面積不大于總用地面積的10%。
- 2022-08-06 審定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 支持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
- 2022-08-06 【一圖讀懂】一圖讀懂16屆1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
- 2022-08-06 【一圖讀懂】一圖讀懂16屆1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