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預保護制度 鼓勵產業融合發展
12月15日,16屆2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工業遺產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廣州將對工業遺產進行保護利用,并提出建立工業遺產預保護制度,鼓勵工業遺產在利用中動態傳承。
在資金支持、出讓出租、園區榮譽等方面,《管理辦法》也提出支持措施。《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推動建立預保護制度,精簡流程加速遺產認定
《管理辦法》提出推動建立普查、調查評估和預保護制度,系統性推進廣州工業遺產保護利用。
除了區人民政府在轄區內組織開展工業遺產普查工作、進行調查評估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保護價值的工業遺存,也可告知市工信主管部門。市工信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由區工信主管部門會同文物、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對論證通過的具有保護價值的物項,經所有權人同意,確定為預先保護對象。
工業遺產認定也將“加速”。在國家和省文件的基礎上,《管理辦法》精簡申報流程,增設認定方式。廣州市市級工業遺產既可以由所有權人進行自主申報,也可以由市工信部門在廣泛征集線索及各區普查情況的基礎上,研究提出廣州市工業遺產推薦名單并組織專家評審,經所有權人同意后,按程序確認為廣州市工業遺產。
以原址保護為主,建立遺產保護年度報告
根據《管理辦法》,廣州市工業遺產以原址保護為主。其中,核心物項中的生產設施、設備宜以延續生產為主,無法延續生產的工藝流線等宜優先原址保護和展示,并做好登記建檔和相關檔案資料、影音資料的留存;不宜在原地保護的核心物項,可以由博物館、圖書館及檔案館等予以征集收藏、陳列展示。
核心物項中的非物質遺存,可采用文字、繪圖、拍照、錄音、錄像等方式真實完整地進行記錄。
對工業遺產進行有效的活化利用,是讓工業遺產煥發新生的關鍵。廣州市工業遺產的利用,將堅持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相結合的原則,既注重商業價值,更注重發掘利用工業遺產蘊含的文化、精神等深層次價值,充分聽取社會公眾和專家的意見,科學決策,傳承和培育特色工業文化。
- 2022-12-16 【一圖讀懂】一圖讀懂16屆2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
- 2022-12-16 加強城脈文脈商脈保護傳承 擦亮廣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片
- 2022-12-16 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未來五年這么干
- 2022-12-16 樹木將變身“碳匯寶庫”
- 2022-12-16 廣州杜絕“黑校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