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精準支持“粵易通”平臺高質量發展的措施》審議通過
為進一步推動廣州貿易高質量發展,15日,15屆16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精準支持“粵易通”平臺高質量發展的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將推動“粵易通”平臺充分發揮引領與帶頭作用,以“加減法”給企業帶來真正的“大禮包”。
今年8月,廣州空港委聚焦大宗(額)商品貿易創新搭建的廣州區塊鏈國際貿易平臺“粵易通”正式上線。
“粵易通”平臺是集供應鏈、支付、物流、金融、監管于一體的大額貿易平臺。依托B2B電商+金融服務平臺,結合廣州空港經濟區產業和政策優勢,面向全球構建具有高度公信力的安全交易、資源匯聚以及數據征信等一站式綜合平臺。
哪些企業能享受政策優惠?根據《措施》,本政策適用于廣州空港經濟區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且在“粵易通”平臺完成注冊以及實際開展業務,并承諾持續合法經營的企業(以下簡稱平臺企業)。
《措施》將推動“粵易通”平臺充分發揮引領與帶頭作用,支持企業通過“粵易通”平臺開拓國際國內市場,以平臺集聚企業、資源、人才、技術、資金,推動貿易業轉型升級,培育數字經濟新動能。
加法:按企業經營狀況給予獎勵
《措施》針對平臺企業提出了一系列獎勵措施,包括對新注冊設立的平臺企業,根據項目投資協議確定時限完成注冊資本實繳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平臺企業拓展交易規模,根據平臺企業2021年1月1日以來的經營發展狀況,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年度獎勵。鼓勵支持平臺企業利用跨境電商開展國際貿易,提高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競爭優勢。對跨境電商行業有帶動作用的,市場潛力和影響力較強的成長性平臺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平臺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獎勵,按照該企業經營發展狀況,每人每年不超過300萬元。
針對具體業務,《措施》也明確了相應的具體獎勵措施。如平臺企業在“粵易通”平臺開展業務的實際交易額超過2000萬元(含),對企業入駐平臺、自建網上營銷平臺運維和數字化營銷(流量購買)等費用按照實際費用50%予以支持,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50萬元。當年平臺交易金額達到300億元(含)以上,給予平臺運營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達到500億元(含)以上,給予平臺運營企業一次性獎勵150萬元;達到1000億元(含)以上,給予平臺運營企業一次性獎勵300萬元;達到2000億元(含)以上,給予平臺運營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達到3500億元(含)以上,給予平臺運營企業一次性獎勵800萬元;達到5000億元(含)以上,給予平臺運營企業一次性獎勵1200萬元。
此外,鼓勵支持其他企業將其自有平臺接入“粵易通”平臺,并提供外貿綜合、金融、智慧化、公共倉儲等服務,按照其為“粵易通”平臺提供的年度服務總額的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所獲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減法:鼓勵對平臺企業減免租金
《措施》還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減免優惠政策。
《措施》提出,鼓勵支持廣州空港委下屬國有企業對承租其自有物業(辦公樓/倉庫)的平臺企業減免租金。鼓勵支持廣州空港中央商務區展貿綜合體運營機構為平臺企業減免展位費。對政策有效期內為平臺企業減免展位費的運營機構,按照實際減免金額的100%予以專項支持,單個運營機構每年不超過300萬元。鼓勵支持廣州空港委下屬國有企業免除平臺企業在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開展進出口業務實際產生的理貨綜合、場站、裝卸等服務費用。對廣州白云機場口岸跨境電商進口商品檢測業務進行補貼,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的平臺企業,經機場口岸或機場綜保區進口的跨境電商商品,檢測合格的可免繳相關檢測費用。
此外,《措施》提出,金融管理部門進一步鼓勵支持廣州各類金融機構為平臺企業提供適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平臺企業中長期貸款支持。鼓勵支持平臺企業依托機場綜保區中歐班列保稅物流集散中心開展跨境電商中歐班列出口業務,積極開辟國際物流新通道。積極探索以平臺真實數據與企業實際發生業務為依據,支持“粵易通”平臺試點推行電子專用發票業務。支持滿足相關條件的平臺企業按照業務需求向各類金融機構申請FT(Free trade,指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客戶需要在自貿試驗區分賬核算單元開立的規則統一的本外幣賬戶,獨立于現有的傳統賬戶體系,屬于央行賬戶體系的專用賬戶)賬戶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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