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廣州市市長溫國輝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實施意見》、《廣州市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修訂版)》、《關于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強“三農”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見》、《廣州市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稿。其中,后三項議題將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報市委審議。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23日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市安全監管局擬制的《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實施意見(稿)》。該意見從5方面提出20項具體任務。在法規標準方面,提出加快制定修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完善地方安全生產標準等;在責任體系方面,提出嚴格落實黨委政府及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在運作機制方面,提出健全完善重點監管執法、源頭監管治理、安全生產誠信約束機制等;在監督制度方面,提出建立監管執法權力責任清單、規范行政執法決策和自由裁量等;在基本保障方面,提出健全監管執法機構,加強監管執法保障建設等。會議強調,要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要將危險源、隱患點的排查整改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重點,加強城市建設、危舊房屋、渣土堆場、城中村、燃氣管線、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等場所(部位)的防控,抓好排查出的風險點的監管執法。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市工商局編制的《廣州市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修訂版)》。此次修訂,根據國家、省的要求,結合廣州實際,將今年4月印發的國家目錄與2015年1月印發的市目錄中一致的11項前置審批事項,作為廣州市保留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包括證券公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審批、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審批、非銀行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審批等。會議要求,印發實施修訂的廣州市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抓好工作落實,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廣州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