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上民用、工業和車用等各類氣瓶眾多,在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安全隱患。11日的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氣瓶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進一步加強對氣瓶充裝、檢驗、運輸等方面的監管。其中明確提出,充氣站只能給自家氣瓶充氣,而氣瓶檢驗數據和結論要及時上傳至廣州市氣瓶管理網絡平臺。
建立氣瓶安全技術委員會
為提高氣瓶安全監管的效率和效果,《規定》要求對氣瓶管理各環節的市場主體實行“雙隨機”監督抽查制度,對處于安全監管關鍵環節的氣瓶充裝單位、氣瓶檢驗機構實行氣瓶安全監督管理年度累積記分制度,根據累積記分情況對企業實施精細化的分類監管。
此外,氣瓶的安全監管需要相當的技術專業性,廣州目前還沒有可以為監管部門管理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持的專業機構。為此,《規定》明確由市質監部門主導建立氣瓶安全技術委員會,對氣瓶行業的安全管理狀況、安全隱患、氣瓶發生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整改或者預防措施,同時提出完善現有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建議,供監管部門采用。
車用氣瓶與車輛同時報廢
液化石油氣氣瓶量大、來源復雜,其流通關鍵在于可以重復充裝加氣。因此,《規定》要求充裝單位只能充裝本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氣瓶,促使充裝單位盡可能將各種來源的氣瓶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之下,并針對充裝單位常見的違規行為制定分區作業等措施。此外,還要求氣瓶檢驗機構按時上傳檢驗數據,以便政府監管部門整體評估安全風險。
針對車用氣瓶與車輛的使用年限不一致是否需要同時報廢問題,為確保使用安全,并參考國家實行整車報廢制度以及國家相關技術規范要求車用氣瓶隨同出租車報廢的做法,《規定》明確要求車用氣瓶與燃氣車輛同時報廢。
此外,《規定》明確氣瓶檢驗機構應當協助質監部門做好氣瓶動態監管工作,及時準確上傳氣瓶檢驗數據和結論至廣州市氣瓶管理網絡平臺,并要求送檢單位督促所委托的檢驗機構上傳檢驗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