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村住宅復建總量核算可按“戶”也可按“棟”
10月9日的市府常務會議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廣州城市更新“1+3”政策的正式內容,相對于該項政策的征求意見版,主要進行了6大方面的修改,其中包括舊村改造中村民住宅復建總量的計算標準,以及舊廠房改造中權屬人和政府的利益分成等。
表決人引入
世居祖屋權屬人
城市更新“1+3”政策在深入總結廣州5年來“三舊”改造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經過一年多的反復征求意見和論證修改,按照“立足城市更新、強化政府主導、側重連片改造、注重利益調節、優化改造流程、保障制度廉潔”的基本思路,對原有“三舊”改造政策進行了大幅完善和提升,包括規章《廣州市城市更新辦法》,政府規范性文件《廣州市舊村莊更新實施辦法》、《廣州市舊廠房更新實施辦法》和《廣州市舊城鎮更新實施辦法》。
今年8月,城市更新“1+3”政策公開征詢意見后,9月28日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報市委常委會同意,具體內容已經確定,待市政府正式印發后實施。
市法制辦副主任劉慶國透露,征求公眾意見期間一共有312條意見和建議,法制辦會同市城市更新局進行了綜合分析和吸納,修改的內容比較多,主要包括六大方面:一是將舊村改造項目表決人的范圍進行了拓寬和擴大,納入了世居祖屋的權屬人。
復建房面積
核算可按戶或按棟
二是明確各區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則,根據實際可以按照棟或者戶為基數,確定復建的安置量。按照原來廣州舊村改造的辦法,復建房是按“戶”核算;“1+3”政策的征求意見稿中,改為按“棟”核算。市城市更新局副局長張麗解釋,這次城市更新政策制定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和原則就是保障利益的平衡,既強調公共利益的保障,同時在改造中也強調權屬人的利益保障。這次對舊村改造的權益分配并沒有做更多大的調整,主要是在延續56號文對村民復建總量的核定,既可按照戶數核定,也可按照棟數核定,以及除了安置房還有物業等,對村民的利益是基本能夠保障。
三是明確引入合作企業的相關問題,同時將合作企業招標時間延長至6個月。四是加強舊村改造引入合作企業的新舊政策上的銜接。引入合作企業并報經區政府批準的項目,經市城市更新部門審核并經領導小組審定后,承認引入企業的有效性。五是補充危破房改造的有關內容。六是進一步明確以產業發展為導向實施更新改造的有關內容。
張麗還透露,最終確定的“1+3”方案,舊廠改造相關政策也有一些調整,主要是對一些收儲項目,政府公開出讓之后收益分成比例做了適當調整,主要是從原來的比例,毛容積率3.0以下的權屬人跟政府六四分成,調整為毛容積率2.5以下的四六分成,這主要是在老城區。對外部的,增城、從化、花都調整為五五分成。張麗說:“這個調整我們是在充分測算的基礎上進行的,實際上利益分配的標準應該是動態的,結合整個房地產市場的情況變化做一些修改和調整。”
明年城市更新
計劃已經編制
按照新的“1+3”政策規定,每年都要制定城市更新計劃,張麗說:“在城市更新辦法里非常強調計劃的制定,它是和整個廣州市的房地產市場緊密相連,也是有科學測定的。”她透露,目前已經開始了城市更新明年計劃編制完畢,主要分為幾個類型,一個是在“1+3”政策里非常明確的片區改造,確定了下一年度推進片區的工作;此外還有具體項目,比如新政策里提到的微改造,同時還有突出產業轉型升級、舊工業園區的項目等,“這些都已經編制完畢,但是要結合工作步驟,按照程序將計劃提交市政府審定之后再會推進實施。”
張麗還透露,從2009年廣州啟動“三舊改造”試點到2012年,推進的項目偏重于改造單個項目。到2012年之后更加強調的是成片、連片項目,今年市政府工作重點是有9大片區,目前都是在有序推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