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廣州市市長陳建華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廣州市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辦法》、《廣州市市直黨政機關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等文件稿。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23日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市法制辦提交的《廣州市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辦法(稿)》。該辦法明確了適用主體、納入交易規范管理的資產范圍,對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工作機構及其職責,交易方式、程序、管理與監督辦法,以及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提出以公開競投為原則、協商談判為補充的交易方式,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資產交易行為。會議強調,要對全市農村集體資產開展統一清產核資,制定資產明細表,并以此為依據每年進行年終盤點。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以《辦法》為依據,明確責任,規范運作,使農村集體資產交易更加規范透明,農民權益得到更好保障。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市財政局提交的《廣州市市直黨政機關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稿)》。該辦法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及廣東省相關規定的精神,結合廣州實際,對市直黨政機關外賓接待的計劃和預算管理、開支范圍及標準、財務和會計核算管理等作出詳細規定。會議要求嚴格執行該《辦法》,進一步規范外賓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