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辦規〔2019〕1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廢止穗府辦〔2015〕12號、穗府辦〔2015〕50號文件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第15屆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市政府決定廢止《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我市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實施意見》(穗府辦〔2015〕12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公共自行車系統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15〕50號)2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2月2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9年3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