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民規字〔2020〕13號
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統計局廣州調查隊關于進一步規范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工作,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以及《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標準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低保標準調整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保障低保對象基本生活;
(二)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費價格指數變動情況、最低工資標準變動情況和財政保障能力相適應;
(三)動態調整、迅速響應。
二、市民政部門負責本市低保標準調整的啟動、測算、輿論宣傳、引導市場預期等工作。
市、區財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低保標準調整以及與之相關的各項社會救助標準調整所需資金。
國家統計局廣州調查隊負責編制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費價格指數,統計、提供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費支出情況和價格變動對低收入居民消費支出的影響情況等相關數據。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部門應當會同市財政部門啟動低保標準調整工作:
(一)國家、省、市政府要求進行調整的;
(二)本年度本市低保標準低于省民政廳公布的本市低保最低標準的;
(三)現行低保標準明顯不適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
(四)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水平明顯下降的。
四、低保標準調整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市民政部門、財政部門依據國家統計局廣州調查隊編制的本市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費價格指數,結合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本市財政保障能力情況及省民政廳公布的本年度本地區低保最低標準綜合測算確定低保標準;
(二)市民政部門、財政部門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
五、低保標準的測算取值,以基本低保標準(LLS)與財政低保標準(FLLS)分別作為上下限值來構建取值區間(即[FLLS,LLS]),結合調整低保標準(ALLS)及省低保最低標準值,按以下方式確定:
(一)若FLLS?LLS,取LLS(向上取近似整數值)為本年度低保標準值;
(二)若FLLS≤LLS,再按以下情況取值:
1.若FLLS≤ALLS≤LLS,取ALLS(向上取近似整數值)為本年度低保標準值。
2.若ALLS≤FLLS≤LLS,取FLLS(向上取近似整數值)為本年度低保標準值。
3.若FLLS≤LLS≤ALLS,取LLS(向上取近似整數值)為本年度低保標準值。
(三)按上述取值方法確定的本年度低保標準低于省民政廳公布的本年度本市低保最低標準的,按省民政廳公布的本年度本市低保最低標準確定。
其中:
1.基本低保標準(LLS)為應用“馬丁法”公式計算而得,即LLS=EXP(5.358+0.00313F),其中F為本市低收入居民每月人均食品必需支出。
2.財政低保標準(FLLS)為應用本市財政收入與可支配財力增速的算術平均數為低保標準增幅系數計算而得,即FLLS=上年度低保標準×(1+X),其中X為近5年本市財政收入與可支配財力增速的算術平均數(不含現行標準年度且剔除五年中財政收入增速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3.調整低保標準(ALLS)為應用本年度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2%計算而得,即ALLS=本年度本市最低工資標準×52%。
六、相關部門和個人不得泄露尚未公布的統計資料;未經批準,不得向社會透露低保調整標準、發放時間。違反本規定,并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統計局廣州調查隊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