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交運規字〔2022〕2號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廣州東至花都天貴城際鐵路工程建設的通告
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廣州東至花都天貴城際工程,線路起自在建廣州市軌道交通18號線廣州東站,終于花都花城街站,途經天河區、白云區、空港經濟區、花都區。線路全長約39.6公里,全部為地下線,設站7座,分別為京溪路站、白云東平站、白云城市中心站、方石站、鳳凰南路站、馬鞍山公園站、花城街站,均為換乘站,設線路所1處,平均站間距約5.7公里。全線設置車輛基地1處,與芳村至白云機場城際工程合建;設主變電所2座,與芳村至白云機場城際工程共用。現就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上述工程建設范圍根據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等審批文件確定。
二、工程建設用地涉及的征收補償安置工作,由沿線天河區、白云區和花都區人民政府負責,具體由天河區、白云區和花都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依照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組織實施。
三、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廣州東至花都天貴城際工程是服務民生的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建設工程的測量、鉆探、征地拆遷及施工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工程建設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3月1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