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南工信規字〔2023〕1號
廣州市南沙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南沙區數字技術應用示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廣州市南沙區數字技術應用示范項目管理辦法》已按程序審批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廣州市南沙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7日
廣州市南沙區數字技術應用示范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南沙區數字技術的創新應用,推進數字技術的深入發展和跨界融合,催生新業態,形成新亮點,根據《廣州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數字技術應用示范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是指采用單位自籌和財政補助出資方式,結合數字產業發展趨勢和南沙區經濟社會發展特點,以互聯網、人工智能、新一代移動通信等數字技術應用為核心,圍繞但不局限于政務、工業、交通、信用、金融、環保、教育、醫療、旅游、文化、農業、養老、社區、殘疾人事業等領域開展新建、升級改造的應用類項目。
數字技術應用場景需求(以下簡稱場景需求)面向全區企事業單位、黨政機關等公開征集,申報了場景需求的單位統稱為場景提供單位。
場景需求的解決方案面向全區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公開征集,申報了解決方案的單位統稱為場景解決單位。
第三條 參與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征集場景需求并收集申報材料,對場景需求進行初審,組織場景需求的技術評議并確定場景需求名單;征集場景需求的解決方案并收集申報材料,對解決方案申報主體的資格、違法違規情況、重復獎勵情況及其他情況進行收集,結合收集情況對解決方案進行審核,組織解決方案的技術和財務評審并按程序確定立項解決方案名單;與場景提供單位、場景解決單位簽訂項目任務書;負責對項目的建設內容、實施期、財政資金使用等進行總體監督管理;收集驗收申報材料,組織項目驗收;總體協調項目爭議。
區財政部門負責做好財政資金保障和撥付。
場景提供單位負責提供場景詳細需求,與場景解決單位進行溝通,參與解決方案技術、財務評審,與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場景解決單位簽訂項目任務書,提供項目建設所需資源,承擔項目的安全主體責任,協助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開展項目建設管理,配合項目驗收和爭議解決。
場景解決單位應主動與場景提供單位進行場景需求的溝通。場景解決單位負責提供解決方案,配合解決方案技術、財務評審,與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場景提供單位簽訂項目任務書,開展項目建設,確保自籌資金的使用,主動配合項目監管工作、項目驗收、項目爭議解決。場景解決單位不能作為自身場景的解決單位或合作單位。
項目評審單位負責參與場景需求的評議,解決方案技術、財務的評審,項目驗收評審。
第四條 應用場景。數字技術應用場景應對本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社會治理和民生改善等領域具有明顯的示范和促進作用。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每年公開征集一次場景需求,征集方向根據當年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第五條 項目資金來源。項目資金由自籌資金和財政資助資金兩部分構成,其中自籌資金應不低于單個項目總投入的60%,由場景提供單位或場景解決單位負責落實,場景提供單位為黨政機關的,自籌資金由場景解決單位負責落實。財政資助資金原則上不高于單個項目總投入的40%且不高于300萬元,符合區內其他專項扶持政策的項目,支持比例及上限可不受上述標準限制。
第六條 場景需求征集和確定。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通過在南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公開征集場景需求,自公布之日起15個自然日截止。收齊全部場景需求申請材料后,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按照部門初審、委托項目評審單位開展專家技術評議、局務會審核、分管區領導專題會議審定四個環節,完成場景名單的確定。
第七條 場景解決方案征集和確定。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通過在南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區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公開征集場景解決方案,自公布之日起40個自然日截止;完成征集場景解決方案后,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按照專家技術財務評審、制定擬立項場景解決方案名單、局務會審核、分管區領導專題會議審議、社會面公示(10個自然日)五個環節,完成場景解決方案及費用的確定。
第八條 簽訂三方項目任務書。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場景提供單位、場景解決單位三方簽訂項目任務書。任務書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應包含詳細的解決建設方案、項目實施期、按照“專款專用、單獨核算、違規約定”的原則制定自籌資金的使用計劃、項目驗收指標,及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九條 項目驗收。場景解決單位應在項目任務書約定的項目實施期結束之日起90個自然日內向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交驗收申請材料,提出驗收申請,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完成驗收材料審核后委托項目評審單位在30個自然日內組織項目驗收。參加驗收的單位包括項目評審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場景提供單位、場景解決單位,驗收采用現場查驗和驗收會議的方式進行,驗收的結論分為“驗收通過”和“驗收不通過”。
第十條 財政資金撥付。驗收通過的項目,由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向區財政部門申請財政資助資金撥付,區財政部門根據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意見予以撥付。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廣州市南沙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人工智能應用示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南工信規字〔2021〕1號)同時廢止。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南沙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