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府規〔2022〕2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廣州市番禺區舊村莊更新改造公開引入合作企業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番禺區舊村莊更新改造公開引入合作企業指導意見的通知》(番府規〔2020〕4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該指導意見廢止后,我區舊村莊更新改造公開引入合作企業參照《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城中村改造合作企業引入及退出指引的通知》(穗建規字〔2021〕1號)等文件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