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府規〔2023〕4號
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關于重新發布從化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森林防火區的通告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垂直管理單位: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與第三十八條,現對《從化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森林防火區的通告》(從府規〔2018〕9號)作不涉及實體內容的修改并重新發布,有效期從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10月6日。
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從化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森林防火區的通告
當前,我區已進入森林高火險時段,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我區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劃定森林防火區事項通告如下:
一、我區全行政區域內的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30米范圍為森林防火區。
二、在森林防火區內,禁止一切未經批準的野外用火。凡進入森林防火區活動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嚴禁攜帶火源、火種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防火區;
(二)嚴禁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使用火把照明以及其它生活用火;
(三)嚴禁上墳燒香燭、紙錢、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野外用火行為;
(四)嚴禁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及使用其它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方法狩獵;
(五)嚴禁燒田基草、燒灰積肥、煉山以及其它生產用火;
(六)嚴禁其它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三、凡違反本通告者,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森林火警報警電話:12119、110、020-87916119。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從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23年9月27日印發